行業(yè)資訊
相關欄目:公司新聞烏克蘭國會限制原木貿易,暫停木材出口
- admin
- 字號 + -
日前烏克蘭國會正式宣布:在烏克蘭關稅領域(出口)以外的禁止出口未加工原木禁令期間,將國內的原木(生材)年消費總量限制在2500萬立方米/年以內。大約234名代表參與修訂了該法案(烏克蘭第5495號文件),并在第二次宣讀期間修改了關于保護烏克蘭森林資源和防止非法出口未加工原木的相關法律條文。該法案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據該文件第二次宣讀時的修正法案,非法砍伐森林以及在海關管制之外的原木出口(原木走私)的行政責任以及相關刑事責任將被大大加強。在該法案中,非法砍伐木材將被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非法砍伐木材的民眾將被處以15-30格里夫納(烏克蘭官方貨幣)的罰金,而官員將被處以75-150格里夫納的罰金。在一年內再次犯下非法砍伐木材罪的民眾,需罰款30-60格里夫納,而官員的罰金數額則為300-600格里夫納。
此外,根據烏克蘭刑法修正條例,在海關控制范圍外的烏克蘭海關邊境的未加工原木貿易行為、或對私自砍伐未加工原木以及稀有木材的隱瞞行為將被判處3至5年有期徒刑。若某個社會團體或官員利用其官職或社會地位密謀未加工原木砍伐及走私牟利,該團體或官員將被處以5至10年監(jiān)禁,剝奪其職位并沒收個人財產。若涉事團體為大規(guī)模走私行為,則可判處10-12年監(jiān)禁,剝奪公民權利三年并沒收個人財產。
對此,議會工業(yè)政策與創(chuàng)業(yè)委員會主席、法案修訂者之一,維克托·哈拉斯克(Viktor Halasiuk)表示:“該法案的修訂與推行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國際貿易伙伴最近對于暫停從烏克蘭采購未加工原木這一國際協(xié)定的警告。其次,鑒于在過去的五年中,烏克蘭未加工原木非法走私貿易額已超過10億美元,本法案為走私未加工原木與相關非法貿易行為制定了極為嚴格的刑事責任分級。此外,燃材的出口也在本法案的禁止條例規(guī)定中生效,而燃材也同樣可以用來制作托盤。”